计量规程规范
卡尺的使用规程
发布时间:2021-08-17

  1.1 卡尺主要有游标卡尺、带表卡足、电子数显卡尺、高度卡尺、深度卡尺等。

  1.2 使用卡尺时,要文明操作、合理使用。使用后应将卡尺放在工具盒内,不乱拿乱放。第 16 条 不能将卡尺当作其他工具使用,如当邯头敲击工件、将卡足的量爪当面线工具等。

  1.3 使用前,使用人员应将卡尺测量面的油污揩擦干净,检查卡尺各部分的作用是否正常、可靠,“0”位是否准确。卡尺外量爪两测量面合拢时,不应有可见的白光(允许有可见蓝光)。

  1.4 使用中,不能在机床还在转动时就去测量工件,以防测量人员发生危险和损坏量具,应待被测工件处于静态后,方可进行测量作业。

  1.5 用卡尺内测量爪测量工件,不能测量直径 10 毫米以内的内孔。

  1.6 电子数显卡尺应避免水等液体物质渗入尺框内,免损坏电子元件。

  1.7 使用后,要对卡尺进行必要的保养,擦净油污、钞屑,如卡尺接触水液,须用清洁汽油擦洗干净(不可使用丙酮、酒精),然后在工作面涂上防锈油。

  1.8 卡尺放入量具盒前应使两测量面保持一定缝隙,以防卡尺测量面锈蚀。

  1.9 电子数显卡尺不使用数据出口端时,不要将端口盖拆下,且不要将金属器件任意触及输出端,以免损坏电子元件,发现卡尺有故障或示值不准确,应及时报告,由计量人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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