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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10-30

  (一)医院的医用计量器具管理由分管院领导负责,由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兼任各科室计量管理员,负责各科室计量器具的管理、使用和保养工作,全院计量管理工作由医学装备科负责组织实施。

  (二)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制度:

  1.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与协调。

  2.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账,保管好有关的检定证书。

  3.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

  4.随机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抽检,停止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5.对违反计量工作制度产生的后果,由使用科室自行负责。

  (三)计量器具采购、入库和报废制度:

  1.本院医用计量器具由医学装备科统一采购。

  2.计量器具必须具有CMC标志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合格证,无证不得购入。

  3.入库时,要审查计量器具的型号、规格、精密等级、测量范围、计量性能等,以保证计量性能符合要求。

  4.对验收合格的强制性计量器具由医学装备科计量管理人员按国务院颁布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送区技术监督局检定合格后登记建档。

  5.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转借。

  6.计量不合格又无法修复的计量器具须由器具使用科室根据检定结果报计量管理人员清档清号后,办理报废手续。

  (四)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1.医院医用计量器具的周期性检定工作由区技术监督局负责,每年定期由医学装备科负责向区技术监督局申请周期性检定。

  2.医用计量器具周期性检定一般实行送检制。由医学装备科组织,各科室计量管理员负责搜集本科室的待检计量器具配合医学装备科工作。

  3.未到检定周期已损坏的医用计量器具,经修复后由医学装备科负责集中送检。

  4.新购置的强检性医用计量器具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本院使用的强检性计量器具均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后在周检合格期内使用。

  (五)计量器具使用、维护和保养制度:

  1.科室计量管理员须对所用计量器具建帐,并妥善保管。

  2.各科室要组织学习计量器具的使用,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明确有关注意事项,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严禁胡乱调拨计量器具。精密贵重的计量器具必须张贴操作规程。

  3.使用时发现器具失准,使用人员应及时与医学装备科联系,并协助其送交有关部门修理、检定。

  4.精密贵重的计量器具必须落实专人定期维护保养。维护保养计量器具必须按规程进行,以保证器具量值的准确性。

  5.任何科室或个人严禁使用无合格证或失准的计量器具。

  (六)计量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1.在科室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院(科)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

  2.掌握医用计量器具的国家法规标准,熟悉管理范围。

  3.负责医用计量器具的建档立案。

  4.负责医用计量器具的周期性检定工作,保证按时、按量完成周期检定。

  5.负责联系上报管理部门,发现问题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汇报。

  6.负责对报废的医用计量器具清档清号。

  7.严格按《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计量器具采购入库报废制度》办事,并负责《计量器具使用保养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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